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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并非作秀
  • 发布时间:2015/4/28 11:16:56 来源: IGC 点击率:

 

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并非作秀

 

 
 
   
 
        在各种已经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反腐手段中,教育,始终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反腐手段。
 
  2012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汇报,再次突出强调了“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分析人士认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意义,随着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必将进一步凸显出来。
 
  宣传教育已成反腐“常规武器”
 
  以法院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为例,司法廉洁教育的形式丰富多样,已成为法院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
 
  记者了解到,在近年来许多领域的反腐工作中,都将思想教育作为非常重要的手段加以运用。
 
  据2012年反腐蓝皮书介绍,在法院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司法廉洁教育,是首要工作。“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法院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
 
  记者了解到,司法廉洁教育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以专门法规为教材进行模范遵纪守法教育;以法院系统典型案例为资源进行警示教育;以丰富多样的方式进行法治文化教育。
 
  参与反腐蓝皮书写作的一位作者告诉记者,围绕上述主题进行司法廉洁教育的形式也是丰富多样,例如:
 
  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最高人民法院还先后向全国法院印发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选编》以及《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一辑、 第二辑,用法官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来警示广大法院工作人员,认真总结吸取其中的沉痛教训。许多地方法院也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带动下,积极采取选编本地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视片、让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使广大法院工作人员真正受到震撼、触及灵魂,把他人的教训变成自己的鉴戒。
 
  依靠宣传教育推进“以法促廉”
 
  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关键,以监督为保证,被看作是这些年找到的有效的反腐之路
 
  宣传教育被广泛的运用于各领域内的反腐工作,其深刻的意义更是带着历史的厚重感。
 
  60多年前,1945年7月,国民参政员黄炎培访问延安时曾与毛泽东有一段著名的对话。
 
  “可以说,中国共产党从建立之初,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便一直在探索一条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这条新路终于在1945年那次谈话的60年后找到了。中共中央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5)便是这条新路的充分表达。浓缩为三句话:‘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关键,以监督为保证’。”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说。
 
  林喆认为,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有机统一的惩治和预防体系,被看作是这些年找到的有效的反腐之路。
 
  在对党的宣传教育历史进行了梳理之后,林喆提出了“以德治党”的概念,并认为,以教育为主线的以德治党是以法促廉这一现代反腐败模式在中国的重要内容。
 
  “以德治党与依法执政密不可分,廉政建设的实质是依法行政,其最终目的是实现权力的规范运作,建成法治政府。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权力制约机制制度化,以使滥用权力的行为受到有效的防范、遏制或惩治;二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不仅应当被纳入法治轨道,而且也应当被纳入道德的轨道。”林喆说。
 
  廉政教育形式多样化探索
 
  廉政宣传教育的形式很多,应该从积极的角度去看,不能完全看成是作秀
 
  在近年来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中,各种形式的创新层出不穷,某些时候还引发了一定的争议。
 
  去年年底,广东有关部门在媒体上进行的廉政宣传中,着重提到了“广东肇庆四会市针对400余名官员配偶开展廉政课程培训”。具体情况是:去年9月,肇庆监察局副局长邓新雄以“做个精明的‘廉内助’”为主题,给四会市400余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配偶上廉政课。
 
  此外,在去年的一段时期内,官员公开进行道德承诺也时有出现。例如:广东省中山市实施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德公开承诺制度。根据中山市委组织部下发的通知,今后新提拔的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及镇区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级别干部参照执行)要在任职后3天内签订从政之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五方面的承诺书,向社会公开。通知要求,承诺人所在党组织对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给予及时督促提醒,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时要对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廉政宣传教育的形式很多,应该从积极的角度去看,不能完全看成是作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院莫纪宏说,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公职人员道德的滑坡会形成较为严重的后果。
 
  “在公职人员依法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存在很大的裁量空间,如果公职人员不能实行自律,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很容易形成‘利益交易’,特别是一些重要的工作岗位,这种潜在的、看不见的‘利益关系’更容易左右公职人员的执法行为。”莫纪宏说,“除了重要的执法岗位容易滋生腐败之外,一些重要的内部管理岗位也是国家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例如国家机关的财务部门、人事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等,这些国家机关内部管理机构虽然并不直接地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接触,但由于这些岗位涉及到国家机关的人、财、物的分配,所以,如果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公职人员放松自身的道德修养,很可能就会利用职务之便来谋取不当的、甚至是非法的个人利益。”
 
  面对上述情况,莫纪宏认为,必须建立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对掌握人、财、物审批权力的人员多提醒、多告诫,进行提醒式教育。特别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不失时机地敲响警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形成的规章制度要坚决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制度的制约作用。如在工程招投标、招工招干、大宗物资采购等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行为,要立即进行纠正处理,绝不迁就姑息,坚决防止权钱交易、请客送礼等问题发生。
 
  2008年6月,中纪委出台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被公认为近年来权威的反腐文件之一,其中对于教育方面也提出很多具体要求。
 
  据林喆介绍,在教育方面,工作规划强调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使廉政建设教育课程进入干部培训之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并关注在全社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强调要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教育中“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挖掘中华优秀文化的丰厚资源,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农村、企业和学校、家庭和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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